楊威利

楊威利: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而已。

雖然我不是新聞專科,但我也知道聯合報這則新聞(作文)在「平衡報導」這個守則上有著重大瑕疵。

所謂平衡報導,用最簡易的定義來看意指在同一則新聞,或是同一個版面中,必須同時兼具正反各方的不同說法,讓讀者在不同的說法中自行獲得解釋。

但是,曾幾何時,臺灣媒體已然將這個準則置之不理了?除了夾敘夾議之外,連引導寫作都可以公開的作為新聞呈現在閱聽大眾面前了?

底下就來一段一段的拆解那篇作文,好讓會來看文的讀者知道,在下並不是無的放矢。

 

在首段中,身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的林記者提出兩個重點:泰山有傷、跑壘被認為不夠積極。而在第二段中,作者先是假設了很多球迷都不知道泰山為什麼被換下場,接著再用泰山自己的發言「教練團認為我跑壘不夠積極」,來解答自己所提出的問題。第三段中,則是再次強調泰山是真的有傷,不是故意不跑。

接下去三段其實沒有閱讀的價值了,後三段中沒有提出任何「事實」,全部都是記者自己解讀過後所撰寫的「心得」,那不能稱作「事實」。

在史學方法中,「史料」跟利用史料所提出的「解釋」是南轅北轍的存在,如果提出了一個解釋,卻沒有提出相對應的史料做為佐證,那根本就是對著審文章的老師說「請打我」,沒有別的說法了。

講得更清楚一點的話,個人認為這篇「新聞」中,林記者只報導了一個有真正證據的點,那就是張泰山的腳傷確實尚未痊癒。其他的部分,個人全部存疑。

理由如下:

1. 本篇「報導」違反平衡報導的準則(是,我知道這年頭提平衡報導很蠢,但也不能公然無視吧),未能在同一報導或是在同一版面(至少電子版新聞沒有)中提出徐總的說法,致使讀者只能單方面接受泰山的說法,無法與徐總的說法進行交叉比對。

2. 對於泰山與球團間的緊張關係,沒有提出任何一個消息來源做為佐證。連據傳聞,據指出這一類的避責手法都未曾使用,個人對此有所懷疑。如果此類說法不是記者自己的猜測,那麼至少也要有一個以上的消息來源作為查證之用才是,但在報導中沒有具名消息來源,也沒有未具名消息來源。請問林以君記者,您的消息來源在哪裡?

3.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選手的心情如果是選手自己講的,是不是應該要據實「引述」比較恰當?能在沒有聽到(沒有直接引述,那就只能當作沒有聽到選手親口陳述)的情況下也能報導選手的心情,想必一定有著他心通或心電感應的能力才是。不知道林記者願不願意將這種他心通或是心電感應的秘訣傳授給在下?

 

事實上,真正有把比賽看進腦袋裡面的球迷應該都很清楚,張泰山今年上壘後被換代跑,或是在比賽後段直接被代打取代的狀況根本不足為奇。導致這種狀況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教練團知道張泰山腳傷未癒,但又不能不讓泰山上場。只好讓他一場比賽打個三打席或兩打席,接著就換代跑或是代打,好讓泰山又能維持一點手感,又能讓傷勢獲得些許的休息時間。

這種調度才是真正可以提出來加以討論或是譴責的,放任選手帶傷上陣是在損耗選手的職業生命,打打休休的模式對於選手狀況和傷勢痊癒都是負面影響,絕對不是一個制度嚴整的職業球隊所應該出現的狀況。

但是資深記者林以君不採此途,反而用了極具暗示性的筆法,試著引導讀者往選手與球團不合的方向進行思考。這種文章也敢自稱稱是忠實的新聞報導嘛!

個人對於這篇報導,深感遺憾。事實上,我覺得花錢買報紙(或是上網)看這種報導的閱聽大眾,才真的算是委屈。

 

又及:

「美國學者Tuchman認為,新聞的專業主義(professionalism)主要是根據新聞組織自身的需要來界定的。專業技能的高峰是運用某 種實際技術,傳遞具有高度客觀性的資訊產品,而客觀性的主要特點必須真實、態度中立。因此,按照他的看法,新聞客觀性相當是一種專業意理 (professional ideology)。」(引用自

茲引上文,以為結。

 

延伸閱讀:

別濫用了「平衡報導」!記憶.停格

Wiki的對與錯@龜趣來嘻

當媒體不再報導真相@shuchuan

文章上報啦~~~Sports,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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