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的起源是這樣的:

根據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高峰祈、王森榮動用大批學者專家精算結果,承包南科高鐵減振工程的鴻華聯合科技公司,涉嫌勾結評審專家學者,至少灌水四十多億元的工程款。這麼龐大的利益,檢察官從許多查扣的證據中研判,不是謝清志這種層級可以決定和獨享的,背後應有一「拖拉庫車」官商勾結。

(中略)

檢方認為,南科減振案不應該由第一階段的大統包,改為分兩階段的招標,其中必存在勾結舞弊內情。

而依據陳增芝女士的說法,檢方在審理過程中
完全拿不出任何證據,只憑「想像,推論」當事人相互 熟識。請注意,檢察官說的是「他們可能認識」,偏偏,檢察官傳了一大堆「證人」,都推翻了檢察官的「想像,推論」。這種起訴品質,就是台灣的起訴品質嗎?

今天如果陳前副主委等人有罪,依法起訴是他們應得的教訓。但為何檢方信誓旦旦起訴十數名學者,卻未能說服法院認同起訴理由?在這段調查期間中浪費掉的調查資源,可以請檢察官還給納稅的百姓嗎?

另外,在立法院質詢台上直接揚言南科減振是「虛構的工程」的立法委員廖本煙先生,雖然立法院有言論免責權,你願不願意為了這句武斷的發言向這些學者道歉?

當初用頭版頭報導南科減振案的中國時報,你們願不願意為了民國95年的短評內文:從千億級的ETC,到百億級的台鐵工程,再到十億級的南科減振工程,簡直就是大小通吃,無處不貪不腐—向國科會謝前副主委提出道歉?如果你們還自詡是份菁英報的話。

滿話好講,滿飯難吃。

當初洋洋得意的起訴,現在卻灰溜溜的敗訴。

當初意氣風發的質詢,現在不知作何感想?

當初用頭版頭修理謝清志,現在獲判是不是也該用頭版頭來洗刷一下謝前副主委的冤屈?

這就是台灣!媒體和政客和行政體系沆泄一氣的台灣!


延伸閱讀:
南科高鐵減振工程弊案起訴,幹的好!@Hi-On鯨魚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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