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棒球規則7.08中,對於跑壘員在何種情況下出局有著明確規範,而7.08(B)規定,如跑壘員故意妨礙傳球或妨礙處理擊出之球之野手的行動時,跑壘員應宣告出局。

而在規則7.08(B)的原註1進一步澄清此一規則如右:裁判員認定正在處理擊出之球之野手(不管是界內或界外球)受到妨礙時,不論跑壘員之行為是否故意,均成為出局。但跑壘員位於正規佔有之壘上時,除裁判員認 定故意妨礙者外,該跑壘員不會被判出局,如屬故意者,應依下列罰則處置。無人或一人出局的情況下,應宣判該跑壘員及擊球員出局,二人出局的情況下應宣判擊 球員出局。

又,規則【註一】所謂野手處理擊出之球,係指自野手對擊出之球開始行動至完成傳球之行為止,因此跑壘員妨礙了前述的任何守備行為時,都成為妨礙正在處理擊出之球的野手。【註二】跑壘員雖依6.05(K)、7.08(A)項之規定於合法路線內跑壘,但如構成妨礙野手處理擊出之球,且經裁判員認定者,適用於本項,跑壘員應予出局。

現在回頭檢視今晚康哲瑋的跑壘狀況,八局下半兩出局一二壘有人,代打的呂俊雄擊出游擊方向滾地球,在鄭兆行處理球時,通過轉播鏡頭可以明顯發現康哲瑋的跑壘動作有明顯停頓,而鄭兆行趨前處理滾地球的守備動作則使兩人的身體發生碰撞。之後鄭兆行持球觸殺康哲瑋,完成第三個出局數。

在這裡所需檢討的是,如果因為康哲瑋的跑壘停頓,致使鄭兆行漏接該顆游擊滾地球的話,康哲瑋是否應被判出局?

依照上引規則來看,只要裁判認定康哲瑋的動作妨礙鄭兆行接球,則當時代打的呂俊雄就會被宣判出局。而康哲瑋被宣判妨礙的機率有多高?坦白講,機率是相當高的。任何有看到當時情況的人都知道,康哲瑋很明顯的是想借用跑壘停頓來暫時遮蔽鄭兆行的視線,進而達到掩護呂俊雄安全上壘的目的。但是鄭兆行畢竟是老球皮了,當機立斷的趨前處理,讓康哲瑋在無從閃避的情況下與鄭兆行來了個親密接觸。如此一來,即便阿讓沒有接到這顆球,他也有十足的立場主張自己的接球行動受到了康哲瑋的妨礙,是一次標準的妨礙守備。當然,直接觸殺康哲瑋是最好的選擇。但是阿讓的瞬間反應也確實值得誇獎。

對於康哲瑋來說,這次的跑壘則是一次良好的機會教育。充分利用自己的跑壘空間是件好事,但在守備球員與你那麼靠近的情況下,試圖利用跑壘停頓來遮蔽守備球員的視線就不是那麼明智的舉動了。

雖然鏡頭上照到阿讓是一臉不滿的表情,但我猜想,他的心理所許就如同賭神電影中,賭魔陳金城的台詞一樣:「年輕人終究還是年輕人,太衝動了。」

資料來源: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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